小说旗 - 科幻小说 - 穿呀!主神在线阅读 - 第2006章 魔器师35

第2006章 魔器师35

        事后那个昨天花钱挑战的魔器师满是骄傲地吹嘘:“那把流星火焰剑我可是试过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在众人的围绕询问下,他更是得意,红光满面:“我亲手拿在手里,它的剑身是热的!”

        这让其他人懊悔,怎么当时不挑战一下?这下想摸到也难了。泰德塞维亚那么大,谁知道伟大的莱丝丽住在什么地方。如果想点狼烟,        还要得到领主的同意,想要进入挑战,还要领主测试,还要给领主一个银币,不达到要求不能进去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看这家伙的样子,指不定够他吹嘘一辈子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可现在后悔都晚了,        人家都已经走得不见人影,追过去的话,        那里是几乎没什么人烟的原始草原、森林、山地,        野兽出没不算,据说还有野人,不要人没找到,先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。

        希宁驾着马车在草原上走着,狼群全都坐在马车上,瞪大了眼睛,左右看着新的家园。这里的草很茂盛,不时能见到一米多高的草丛,特别是河岸边。

        动物也多,其他地方的草原都是二三只、最多七八头为一群,可这里的基本都是十几只以上,最多的粗略算算有三四十头。看看那些巨大的马鹿,膘肥体壮的,看来这次严寒的冬季并没有影响到这里的动物。

        草原过去就是森林,在森林后就是一座高山,可见到云雾环绕的山顶是雪白一片,证明山的海拔不算低。所以这里才能和山后面的国家隔开,要么翻山越岭的爬山过去,        要么就是不怕被吞没窒息而死的从山两边沼泽穿过去,唯一安全的地方就是从夏特郡城的偏门绕道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,夏特郡领主已经是她最为坚强的后盾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那么多动物,不少狼笑开了花,嘴巴张开“哈哈哈”的。可她知道,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,如果动物那么多,人类会不过来捕猎?首先夏特郡城里的人就会过来,包括领主。

        原因就是……说来就来了!

        狼群全部警惕起来,她也停下了马车。一只巨大的棕熊走了过来,圆咕隆咚的大脑袋,看似很憨厚,可凶恶的目光比得上饿狼。这应该是它的领地。

        两只头狼发出威胁的叫声,但背脊上的毛都竖起来了,还全身颤抖着。熊会抢了狼好不容易捕获的食物,一头成年公熊甚至能从15只大狼群这里夺走食物。狼群也只能看着,等残羹剩饭。

        而这是一头成年公熊,这里的动物比其他地方都要大,这头有一吨了,        就四肢着地走路的样子,就跟马鹿的背脊一般高,和这地的人身高差不多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嗷~”它直起身来,冲着大吼一声,露出锋利的獠牙。乖乖,站起来时,和坐在车上的她平视,这也太大了点吧。

        车上的十一狼根本就不是它的对手,更何况还有二只二傻,罗马和二哈。

        果然趴在她旁边的罗马站起来,裂开嘴,冲着棕熊“嗷”地叫了一声,还甩尾巴和张嘴笑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头狼鄙视地望过来,希宁翻了翻白眼,关她什么事,这崽是你亲生的,就算是姐养大的,那也是你的崽。你跟着的这段时间,狼孩都跟着一起打猎,不用一年就可以作为攻击手,指不定不到二年,为了你的位置就要撵它离开族群,自己去发展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希宁伸出手,拍了拍罗马脑袋,下命令:“不准动,否则今天不给肉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听到没肉吃,罗马一下坐了下来,乖乖地听话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她的规矩,哪怕再饿也不给,否则之前的木屋早就被它们三个拆完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希宁取下弓,张开弓,对准后射了一箭……大棕熊转过身,它顺着金箭射出的方向看过去,看到五十多米处的马鹿群迅速逃离,留下一头躺在地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好久这头马鹿都没动一下,应该已经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棕熊扭过头,满是浓重短毛的圆脸上,居然还能看到惊讶地表情。有点呆呆地看着她此时手里拿着剑,而剑身通红,冒着火光般的剑气……这呆若木鸡的样子有点搞笑,不过它如果咆哮着扑过来的话,那就一点都不好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要么冲过去,为了捍卫领土而战……要么扭头走,应该不是对手,算了还是走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棕熊终于转过身,但不敢完全背对着,是略微侧着身,不时回头看看,如果攻击它的话,要赶紧逃命。

        等走了十来米远,身后有动静,马车带着拴在旁边的驴,还有一车的狼走了……那堆肉,不要了吗?

        大棕熊好似明白了什么,加快了脚步跑到了那堆肉跟前,扭头再看了眼,马车早就走远了。哈哈,这感情好,白得来的大餐,这二脚兽还是挺不错的,开吃!

        那是一头年老的公马鹿,已经清瘦的身躯,脖颈和脑袋上斑驳的旧伤,代表着它也曾经年轻过,那时为了争夺配偶。它瞪大的双眼,其中一只能看到一片灰白色的雾,已经得了白内障。

        它努力隐藏自己,比其他同类更加警觉,只要有风吹草动就先逃跑。可就算如此,那些饥饿的猛兽早晚会发现它。作为老弱病残,会成为首先捕食的对象。一只眼几乎看不清东西后,它时常会分不清距离,奔跑时不是撞到同类,就是被同类撞倒。哪怕它不老死,也时日不多了。或许一下死在箭下,比野兽撕扯后死亡好点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希宁驾驶着马车,剑带着不满:“为什么不杀了熊?主人就可以多一块熊皮了,那么大一块熊皮,值好多钱。”让弓杀一头马鹿给熊吃,这个主人也太软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姐缺钱吗?车后有一个钱箱,装着五百金币。还有几十枚的银币在姐腰上的钱袋里,等下次停下来,就放在车上吧,很重。

        剑:“那留着自己用,好多贵族都把猛兽皮作为坐垫铺在宝座上,显示自己的勇猛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不不,姐不是凡人,如果这样说,二脚兽也可以供姐当装饰?想想二脚兽的皮铺在宝座上,姐一袭黑色女王装的样子,很惊悚。所以除了吃喝用度,尽量遵循自然规律的好。

        弓:“主人有着神一般的气度,你这等凡夫俗物不会懂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是的,剑就懂姐,刚才射杀的一定是快不行的吧?

        弓:“是的,主人也懂我。能有你这样的主人,是我这生的荣幸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拍马屁……剑鄙夷,就算不说,她和剑都能知道它的想法。

        赫赫,不急不急,美好的日子刚开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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